2009年12月21日教育部发文“教育部关于下达2008-2009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”(教技函[2009]91号),批准“高分子材料加工装备”等9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正式立项建设,建设期2~3年。
文件要求各单位确保建设经费等条件的到位,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《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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